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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关于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6-06-01 10:58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章附图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加快建筑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持续提升我区建筑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结合前期意见征求情况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集意见时间

  2026年5月26日至6月9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tzzjwjzyfzk@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通州区住建委建筑业发展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514491

  4.登录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tzh.gov.cn),在“政民互动”频道页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频道页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2026年5月26日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建筑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提升我区建筑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措施。


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奖励等手段,引导建筑企业积极转型升级、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副中心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标准


第一条 鼓励企业向外拓展。强化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细分各行业与领域,集中优势资源与技术能力,积极向外开拓市场,推动设计、施工、技术和服务输出。


第二条 保障中小企业稳步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资源,保障中小建筑企业平等进入工程建设领域。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畅通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路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第三条 支持全域场景应用。以推动场景资源开放、提升场景创新能力为方向,加大建筑企业在全区全域场景项目中的应用示范。以应用场景招商育商,充分向建筑企业释放全领域场景机会,以优质场景支持企业发展。


第四条 鼓励超低能耗建筑。对于未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分别按照新建高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最高200/平方米、一般超低能耗建筑最高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建设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五条 鼓励装配式建筑。对于未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根据实施建筑面积,分别按照装配率达到76%的项目40/平方米、装配率达到91%的项目6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建设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六条 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对于未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根据实施建筑面积,分别按照取得既有民用建筑改造二星级标识20/平方米,取得既有民用建筑改造三星级标识30/平方米,取得新建居住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识10/平方米,取得新建公共建筑三星级标识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建设单位补贴,单个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单个新建项目最高支持10万元。


第七条 鼓励智能建造。对于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含工程资料电子化)应用方面开展15项及以上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应用的项目,给予施工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第八条 鼓励全过程BIM应用。对于拥有明确的BIM应用目标和完整的应用策划,具备适用于BIM应用的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全过程BIM应用示范内容落地实施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第九条 鼓励全电工地示范。对于采用全电机械设备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第三章  附则


本措施由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措施(修订版)》(通住建委发〔20255号)、《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措施(修订版)》(通住建委发〔20256号)同时废止。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执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遇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