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赣豫鄂琼川】“十四五”超低能耗建筑政策数据2025-10-17 16:29来源:《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实践》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2022〕24号)提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m²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m²以上。 本文摘自绿色建筑研习社策划编著的《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实践》一书,本书由四川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 其中《政策篇》摘录了“十四五”期间,部分省市对超低能耗建筑的建设面积要求,以及扶持或奖励方面的具体数据,以下为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政策数据: 江西省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建科设〔2022〕16号):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50万m²以上。 河南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工作计划》的通知(豫建科〔2023 〕38号):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2023年,郑州、洛阳、南阳、商丘、周口5市须各实施1个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建科〔2023〕29号):2030年前,河南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等实施面积超过200万m²。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豫建科〔2023〕112号):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50万m²。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郑建文〔2021〕100号):2021年,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实施,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面积不少于15万m²。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郑建文〔2021〕100号):2021年,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实施,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面积不少于15万m²。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鹤建综〔2023〕61号):2030年前,鹤壁市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等实施面积超过5万m²。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焦建规定〔2023〕2号):到2025年,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3项,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焦作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 湖北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3〕28号):持续推进“一主两翼”城市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鼓励其他城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建筑以及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它公共建筑,积极开展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到2025年,湖北省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20万m²,试点工作形成可行性经验,到2030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300万m²。 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西政发〔2022〕8号):2022~2025年,每年开工建设1~2个被动房示范项目;按被动房方式建设的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建设被动房的地上建筑面积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范围。按被动房方式开发建设的项目,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适当上浮,比例不超过20%。对符合《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要求的被动房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后建筑节能率达到90%的,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奖励标准为300元/m²,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石政办发〔2021〕4号):符合被动房建筑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因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外墙外保温层、墙面抹灰和装饰面等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范围;被动房建筑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在其普通商品房价格的基础上,可以上浮25%以内。 海南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琼建法〔2021〕307号):到2025年,建成超低能耗建筑10万m²。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发展,发展绿色农房,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 四川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37号):设立绿色建筑发展资金,对达到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等示范项目和获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对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凉府办发〔2022〕37号):对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以及高装配率、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府办发〔2023〕21号):对企业承建项目获得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高装配率及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1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下一篇: 第44期PHI被动房设计师研习班开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