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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2024-01-22 10:00来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4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2024年1号文印发《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以下为文件中:建筑碳排放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技术路线,以及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总体目标与分区目标: 建筑碳排放总体发展目标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全面执行设计节能率达到 75%的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优先选取政府或者国有企业投资的、在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大运河(宁波段)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体建筑,规划建设超低(近零)能耗建筑。 2022~2025年目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全面执行 75%标准;以 2016 年为参考基准年,单位建筑面积运行碳排放设计强度降低值(全市加权)≥7kgCO2/(㎡•a);累计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面积≥80万㎡;近零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数量≥17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总量达到312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总量达到44万㎡。 2026~2030年目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75%;以2016年为参考基准年,单位建筑面积运行碳排放设计强度降低值(全市加权)≥8kgCO2/(㎡•a);累计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面积≥100万㎡;累计近零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数量≥29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总量达到574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总量达到130万㎡。 建筑碳排放总体发展战略 1)贯彻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严格控制建筑碳排放强度 (1)严格落实建筑碳排放强度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新建民用建筑碳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在 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平均降低 40%,单位面积碳排放强度降低 7kgCO2/(㎡•a)。各相关部门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建设方案报审阶段、初步设计报审阶段、节能评估阶段以及施工图审查阶段严格落实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等相关审查内容。 (2)完善建筑碳排放全过程监管体系。分阶段建立和完善建筑碳排放全过程监管体系,优先将建筑生命周期碳排放指标核算纳入到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以及竣工能效测评工作中。加快建筑碳排放数字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将建筑碳排放关键指标纳入全过程监管。 2)坚持以点带面、适度超前发展战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程 (1)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及产能建筑的示范工程,引导绿色生态城区、未来社区、政府投融资项目率先示范。鼓励有条件的社会投资项目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2)完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及体系。组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关键技术研究,编制相关的技术标准、导则及图集,形成适合宁波地区的超低能耗技术应用标准。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研究开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新技术。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研究项目,加强技术集成和自主创新,不断实现成果转化,有效降低建设成本,促进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广泛应用,支撑超低能耗建筑全产业链发展。 (3)建立超低能耗建筑长效监管机制。将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低碳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模式,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管,强化民用建筑竣工能效测评、建筑能耗监测制度,重点监管运行实效,有效降低建筑碳排放水平。 建筑碳排放总体技术路线 1)被动减碳技术路线 基于宁波的气候特征和项目所在区域的微气候环境,从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形体遮阳、保温隔热等方面开展气候响应设计,营造优良的建筑本体条件。 应采用保温性能好的围护结构构造,优先选择高性能保温材料,并采用控制消除热桥的节点设计。应保证外墙、屋面、女儿墙等部分的保温层连续,不得出现结构性热桥。伸出屋面外的管道应设置套管进行保护,套管与管道间应填充保温材料。 采用具备良好遮阳性能及保温性能的外门窗,优先采用活动外遮阳,并严格控制外窗气密性。建筑围护结构气密层应连续并包围整个外围护结构,各类管道穿透气密层及外墙时,应对洞口进行有效的气密性处理。 2)主动减碳技术路线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集中空调应采用高效率的空调水泵及风机,经过管路的优化设计,提高输配系统的能效。 设置热回收新风系统,对空调排风中的冷热量进行回收利用,可以有效地降低建筑冷热负荷需求。应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空调能耗,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可调新风比、空气侧经济器、冷却塔免费供冷等。 采用节能型电气设备。光源、镇流器的能效不应低于相应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除特殊要求外,照明光源应优先选用 LED 灯。应选用节能型电梯,如变频调速驱动或带能量反馈的 VVVF 驱动系统类型电梯,并采用并联或群控等节能控制措施。 场地条件适宜时,宜采用地源热泵系统作为空调冷热源,提高空调系统能效。结合建筑外立面合理布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设置能耗监测系统,对建筑分类分项能耗进行监测和记录。 3)碳汇碳中和技术路线 (1)实现合理的立体绿化发展格局。实现合理的立体绿化发展格局。立体绿化建设分布较为分散,对于屋顶绿化的分步实施,应形成有针对规划目标的格局结构,重点区域着力发展,达到立体绿化的生态、美化作用最大化。 针对建筑类型的建设方案,提高项目落地性。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结合具体条件与现状,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措施与鼓励政策。 (2)明确立体绿化建设类型适用条件。立体绿化的种类因建筑类型、面积、所处位置条件的不同而异,需要制定明确的各类立体绿化所适用的具体条件,更好地引导立体绿化建设发展。 (3)建立立体绿化建设及养护补贴机制。设置专项扶持资金,鼓励立体绿化的建设。对于已建成的立体绿化,养护成本较高成为了业主对立体绿化后续维护的主要顾虑因素,部分立体绿化因维护不到位而破败、关闭。因此,建议增加在建成后养护成本的鼓励补贴机制,对于建成后对城市生态、社会使用有较大促进作用的立体绿化给予养护补贴。对于草坪式、组合式与花园式屋顶绿化,按照不同养护成本给予阶梯养护补贴,对于向社会开放使用的屋顶绿化给予额外补贴。 (4)鼓励进行“中小型”、“微小型”立体绿化建设。街道为单位,针对微小型立体绿化较密集的居住社区空间进行更多地实际宣传与相应立体绿化产品优惠支持活动,提倡自买、自治、自养的“三自——小微型”立体绿化发展。 (5)鼓励屋顶绿化的公众使用。对于含有使用空间设计的屋顶绿化,尤其是组合式、花园式屋顶绿化,应充分提升游憩空间的使用效率,增强业主管理与经营意识,实现屋顶绿化建设的使用初衷,取得更高的商业与经济价值。 全市各区超低能耗建筑目标 2022~2025 年:
2026~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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