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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关于推进保定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施工评价工作的通知》2020-12-29 10:56来源:绿色建筑研习社作者: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进保定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施工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白沟新城规划和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超低能耗建筑评价工作要点》,为进一步细化、规范我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施工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施工评价依据标准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评价执行《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河北省《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施工及验收规程》DB13(J)/T 238、《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检测标准》DB13(J)/T8324、《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3等。 根据项目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对应标准进行施工评价。 (二)施工评价时间 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之前。 (三)施工评价实施主体 评价组织主体:按照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建节科〔2019〕5号)文件要求: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及相关单位进行评价。随着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的成熟和广泛应用,超低能能耗建筑评价将逐步向第三方评价机构过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评价申报主体: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四)施工评价实施方式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采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验收。评审专家应从省、市两级超低能耗建筑专家库中抽选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其中,省级超低能耗建筑专家库专家不得低于80%。 (五)施工评价程序步骤 1.编制申请书。申报资料的组卷主体为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可委托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技术服务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填写编制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施工评价申请书。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一(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施工评价申请书)和附件二(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施工评价申请书)。 2.评价申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提出项目进行施工评价申请,并按附件三内容进行组卷;开发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咨询或技术服务单位对申请书、组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3.评价项目监管备案。县(市、区)住建部门根据项目日常监管实施情况形成监管报告报市住建局。(详见附件四) 4.组织项目评价。市住建局自接到项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施工情况申请书和各县(市、区)监督报告后,组织对项目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施工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结果。专家评审对评价材料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相关技术措施、指标进行综合评判。专家应现场核实外保温施工节点、外门窗安装节点、高效热回收新风系统安装、防热桥及气密性处理措施等现场工程施工情况。 5.评价结果公示。市住建局根据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在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予以公示。
附件: 1. 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施工评价申请书 2. 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施工评价申请书 3. 组卷资料列表 4.XXX项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监管报告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1日 含附件的政策word版请登录本站,在首页“资料下载”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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